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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荣义炼焦制气有限公司110万吨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

安全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业绩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日期: 2023年第 1季度


评价机构名称
河北大自然中宇安全评价有限公司


评价项目简介



项目名称
唐山市荣义炼焦制气有限公司110万吨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
所在地区
古冶区
评价类别
预评价        验收评价
现状评价     其他安全评价
行业类别
危险化学品
项目简介
新建装置烟气处理量为320000Nm3/h,操作弹性50-110%,年操作时间8000h,华北三个1套干法脱硫脱硝装置,主要包括脱硫系统。脱销系统和余热回收系统等,脱销系统主要包括脱销反应器,余热回收系统主要包括余热锅炉,除氧器,水箱,加药装置等,氨区单元包括氨水储罐、氨水输送泵和氨水蒸发器等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、身缠工艺及设备设施、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和安全管理


评价任务

根据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,本次安全验收评价对象,仅限于唐山市荣义炼焦制气有限公司110万吨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工程项目。

根据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》,该项目具体内容包括:建设1套干法脱硫脱硝装置,主要包括脱硫系统、脱硝系统和余热回收系统等。其中:

1、脱硫系统:烟温加热系统(利旧)、脱硫塔、脱硫剂料斗、废脱硫剂料仓、斗式提升机等;

2、脱硝系统:脱硝反应器、氨水储罐(利旧)、氨水输送泵(利旧)、氨水蒸发器等;

3、余热回收系统:余热锅炉、除氧器、水箱、加药装置等。

本次评价的范围具体包括该项目涉及的物质、选址、总平面布置、建构筑物、生产工艺装置、辅助生产设施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。

针对该项目存在的危险、有害因素以及危险、危害程度,提出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。
评价范围分界点为:
1、烟道分界点:净化装置与原有烟道接口为分界点,分界点之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。
2、压缩空气、循环水管道在各装置附近现有管廊上架空接入,分界点为管道接口处,接口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。
3、本次改造利旧原有氨水储罐及烟温加热系统(氨水储罐储存20%氨水作为脱硝剂、焦炉烟气进入净化装置前利用原有热风炉负责烟温加热,燃料为焦炉煤气,包括1条DN200mm,长度30m的焦炉煤气管道),对满足性进行分析。
4、余热锅炉所产生的0.6MPa饱和蒸汽送至界区外1m处0.6MPa蒸汽管网,界区外蒸汽管网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。
5、该项目脱硫剂储存依托厂区原有机修厂房中间库,机修厂房为框架结构,中间库与车间之间的墙体为实体墙,对满足性进行分析。
6、办公及安全管理依托厂区原有,控制室依托公司中控室,对满足性进行分析。
7、原有脱硫脱硝装置全部停用,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。
8、该项目外的上、下游的设施设备、工艺装置等的安全问题以及厂内外机动车辆运输,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。


职工人数
580人
专家
现场勘查人
李春立,周挺,陈少晗
现场开展评价工作时间
2022725
项目完成时间
2022830日
参加评价人员情况



姓 名
职业证书编号
资质等级
承担的主要工作
李春立
1200000000200372
二级
项目负责人、报告编制人
少晗
S011011000110193000218
三级
项目组成员
周   挺
S011011000110193000067
三级
项目组成员
李宏图
1600000000100056
一级
报告审核人
齐莉莉
1800000000300046
三级
过程控制负责人
张宝贵
1500000000100240
一级
技术负责人
安全评价不合格项整改情况



序号
不合格项内容
整改结果









报告结论
唐山市荣义炼焦制气有限公司110万吨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,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、规范要求,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。




提交报告时间
2022.7.28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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